当前位置:首页 > 专题专栏 >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> 行政执法公示 > 事后公示

衡阳市盛达化玻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执法信息公示

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  www.paiwas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1-2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

  该企业违法事实及依据: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。 (灭火器失效,隐患排查中未如实记录),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小包装危险化学品。 (门店摆放八包工业装片状氢氧化钠)。以上事实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第五项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八条第一项,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:责令限期整改,并处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Baidu
map